当前位置: 组织工作

关于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进院务公开,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心声,深入掌握一线基层的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建立并试行“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和改进工作作风为目标,密切联系群众,畅通信息反馈和意见收集渠道,并创新运行机制和强化领导责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接待制度
(一)接待原则
1、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原则。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本着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纠纷化解在源头的精神,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
2、依法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实施“院领导接待日”制度中要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既要把握好群众的政策宣传、舆论导向、信息畅通等工作,又要及时交办和应急处置职工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公开透明与真诚以待相结合原则。学院一方面要通过院务、党务公开等方式,加强制度信息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在接待来访时要做到真诚礼貌,不分亲疏,平等待人,耐心倾听,善于沟通。
(二)接待安排
1、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院领导接待日”。院办负责组织具体落实。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院领导分工管辖部门一起参加接待,按照院领导部署要求具体承办有关来访处置事项。
2、“院领导接待日”每星期三下午,每次半天时间。接待地点定在学院中楼201室。
3、“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实行预约制度。办公室应事先告知对方来访时应提供相关诉求材料。
4、“院领导接待日”的当班领导原则上不得随意安排其他工作或调班,特殊情况确要更换的应提前提出并另行安排其他院领导接待,同时发出更改公示。
(三)接访处理
1、“院领导接待日”实行登记留档制度。学院要规范执行相关登记制度,对来访者有效身份证明等信息要登记齐全。同时简明扼要作好来访内容与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的记录,由院办统一归档。
2、“院领导接待日”实行分类处置制度。学院要切实做到重在沟通、依法合理、分类处置。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予以解决处理并答复;需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的问题,要尽快着手报送,并应及时向来访者反馈处理情况。特别重大和复杂的接访处置可通过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等集体研究解决。
3、“院领导接待日”实行专项保密制度。接待的院领导对院内外来访者反映的不宜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保密措施,维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将“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联系群众工作、构建和谐干群关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履责,并将落实此项制度作为了解民意、民情、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加强研判。对接访中反映的问题要注意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消除可能引发严重纠纷、重大事件的苗头隐患,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而造成矛盾激化。
3、注重实效。要通过“院领导接待日”这一重要载体,在解决重点问题、广泛正面宣传、和谐人际关系的同时,切实提升学院服务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