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职院党发〔2015〕2号
关于朱卫泉等三名同志任免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中心:
根据师市党组复(2015)31号文件《关于朱卫泉等三名同志任免批复》,学院研究决定同意:
朱卫泉同志任信息工程分院总支书记(正科),免去其保卫处处长职务;
党博文同志任保卫处处长(正科),免去其信息工程分院党总支书记职务(副科);
刘巧芝同志任轻工分院副院长职务(副科)。
中共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石职院党发〔2015〕2号
关于朱卫泉等三名同志任免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中心:
根据师市党组复(2015)31号文件《关于朱卫泉等三名同志任免批复》,学院研究决定同意:
朱卫泉同志任信息工程分院总支书记(正科),免去其保卫处处长职务;
党博文同志任保卫处处长(正科),免去其信息工程分院党总支书记职务(副科);
刘巧芝同志任轻工分院副院长职务(副科)。
中共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