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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遗失补办的操作说明

按照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年择业期的规定,毕业三年之内(从毕业生毕业证签发之日算起)、《报到证》丢失的区属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办理报到证补办。

2016届新疆高校毕业生遗失报到证后需要进行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步骤一:个人提交申请

毕业生登录专区,点击“就业手续”菜单下的“报到证遗失补办”,显示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界面。点击“遗失补办申请”按钮,弹出“你确实要申请报到证遗失补办吗?”的提示框,点确定提交。


步骤二:毕业院校初审

学生提出补办申请后,毕业院校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步骤三:主管部门审核

人社厅主管部门通过“遗失补办申请管理”栏目,查到毕业生提交学校初审通过的“遗失补办申请”的记录,点击审核通过,设置对外公示起止时间,一般公示期15日。


步骤四:网上公示

高校毕业生补办《报到证》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公示15日,向社会声明丢失的《报到证》作废。


步骤五:补办《报到证》

公示期过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区本级就业主管部门通过“已打印报到证管理”栏目,输入报到证批号,起始印刷号和终止印刷号输入报到证号即可,点打印进行报到证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