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师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学院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假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要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己任,各分院、各班级利用微信平台、班级群,宣传节假日期间教育安全,做到节假日期间工作不松懈;按照不聚集、不扎堆的要求,适当组织户外非聚集性和非肢体对抗性文体活动;多形式地开展爱国爱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发挥学院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院心理健康服务。
二、共同督促,加强学生节假日安全和日常行为教育
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注意出行期间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出行务必乘坐安全保险的交通工具。夏季气温逐渐变暖,严禁学生靠近池塘、河流、水库等危险位置,以防溺水。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私自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学生外出期间,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按照请假时的路线、去向地、时间进行,尽量做好不聚集、不扎堆。避免在室内烧煤炭,使用天然气、燃气热水器时遵守安全使用须知,及时做好过通风换气,谨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教育学生正确看待网络的作用,遵守网络文明公约,做到科学上网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无孔不入,请全体学生及家长提升防范意识,管理好个人网络财务账号和密码,防止被盗用,严防网络诈骗及电信诈骗。
教育孩子不得参与聚众滋事、打架斗殴或实施欺凌。他人约见自己要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拒绝前去。预见可能遭受欺凌和暴力时,不跟随他人到隐蔽场所去。自己或同学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必要时及时寻求国家有关部门帮助。
三、加强应急值守,全面巡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带班领导要履职尽责,对校园实施全面巡查,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强化舆情监督与排查工作,抓好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文明礼仪的教育,引导学生携手同行、共克时艰。对不按时间规定上报、漏报和瞒报的分院及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家校联动,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及时收听收看中央综合频道的新闻节目及创新创业的相关内容。及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及时倾听孩子们心里的声音,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及时疏导化解孩子恐慌、焦虑情绪,营造健康活泼的家庭氛围。密切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及时沟通学生的假期生活情况和身体、心理状况,遇到相关困难要主动如实报告班主任并及时就医。
五、学生休息安排
(一)学生休息时间
具体休息时间以师市教育局或学院通知为准。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离校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学生必须履行销假手续,期间班主任做好学生的轨迹跟踪,到期核查学生返校情况。
(二)学生请假流程
1.当日内返校的请假学生经班主任签批后方可离校。
2.当日不返校的请假学生由班主任、分院领导签批并加盖分院公章后方可离校。
3.若请假学生的请假时间超过师市教育局或学院通知的请假期限且不超过10天的,由班主任、分院领导签批并加盖分院公章后,学生处、保卫处签批。
4.若请假学生的请假时间超过师市教育局或学院通知的请假期限超过10天的,由班主任、分院领导签批并加盖分院公章后,学生处、保卫处审核;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签批(分管副院长出差期间,由万祥军副院长签批);
(三)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班主任须在放假前召开安全教育工作主题班会(留有班会记录),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院关于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四)学生活动安排
各分院根据自身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适当安排学生开展户外非聚集性活动,学院为在校学生按照10元/生的标准,安排学生活动经费,请各分院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合理合规支配。
六、注意事项
(一)加强学生离校期间安全教育。各分院,各班级利用微信平台、班级群宣传节假日期间教育安全主题班会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留查。
(二)凡是在外留宿的请假学生,请假时必须要有家长的知情书或知情短信(注明知晓学生请假时间、请假行程、请假去向地,自负学生安全)。
(三)学生请假单上需明确注明请假原因和去向。各分院要严格落实学生的行程轨迹填写《五一期间学生去向表》并于学生离校前交于学生处杨红强处。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