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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是2004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实训基地兵团对外派遣人才培养基地,并先后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国家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职业培训先进单位等荣誉,承担着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学院占地面积720亩,校舍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和实训设备6500万元;藏书42万余册。学院专任教师295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6人,博士、硕士76人、讲师150人,双师素质教师207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已开设高职专业52个,中职、技工专业25个,成人教育专业35个;已建成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验实训基地,83个校内实验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41个专业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年培训能力10000人次以上。
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已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万余人,集高职、中职、技工、成教(含本科)、培训为一体,是一所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招生计划
计(人)
汉语言
民考汉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3
3300
10
6
4
建筑工程技术
3
3300
10
5
5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3300
10
6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300
10
5
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300
10
6
4
应用化工技术
3
3300
20
10
10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3300
10
7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300
10
8
2
旅游管理
3
2900
10
7
3
三、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
四、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3月7日—3月2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根据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并向所在中职毕业院校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2)。
    2.学校初审:3月21日—3月28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6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1)、《201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2)、学生照片册、学生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院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五、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面试名单公布:我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然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4月5日在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面试地点:(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2)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
3)阿克苏考点(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8日领取准考证。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巴州的考生在阿克苏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伊犁考生在伊犁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其它地州市考生在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在中职学生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分为自我评价、综合素质测试及职业能力倾向三部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六、录取
1.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试总成绩=学业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为200分,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3.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4.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于4月13日—16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5.免试录取政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七、学籍管理
1.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教学、管理规定对直升专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2.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专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推荐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毕业证发放
学习期满后,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十、其它事宜:推荐学校须提供以下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
1.2016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1),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
2.考生照片册:将考生1寸蓝底照片贴于A4纸上(15人/页,5人/行),照片下附序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原专业,并盖章。同时交电子版,电子版下方注明考生序号、姓名、身份证号。
3.公示情况并盖章。(纸质一份)
4.2016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2份,(纸质和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2)。
5.拟直升专学生各科学业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成绩单上需教务处盖章)。
6.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的复印件;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计算机水平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的复印件。获奖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市内乘7路、14路、33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负责人:杨涵13199939988王冬梅18999537725 
2.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伊宁市飞机场路162号(乘3路公交车[飞机场方向]第四师党校站下车即到),负责人:高于13899535520
3.阿克苏考点(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阿克苏民主东路21号(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市内乘7路、8路、28路五运司站下车)负责人:宫崇勇13519927768 刘建峰13579775615
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传真:0993-2059596
网址:http://www.shzv.edu.cn/zs       电子邮件:xjszyzb@sina.com  
地址: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邮政编码:832000
2016年直升高职(专科)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7日-3月20
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申请表
3月21日-3月28日
中职学校公示,并上报相关材料至我院
3月28日
对中职学校推荐到我院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月29日
我院将审查后考生信息上报自治区招办
3月30日-4月1日
自治区招办核对我院上报信息
4月5日
公布参加2016年学院直升专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月8日
领取准考证
4月9日-10日
面试
4月11日
汇总考生成绩,录取
4月13日—16日
公示2016年直升专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将录取数据报送自治区招办
4月25日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邮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