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高职招生

2017年直升高职(专科)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到2020年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精神要求,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直升高职(专科)计划200人,其中:汉语言120人,民考汉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三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
      二、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2月20日。
      三、报名程序:
      1. 1月10日—2月2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中职学校推荐填写《2017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2)。
      2.学校初审:2月21日—3月5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请,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下材料报我院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所交材料清单:
      (1)《2017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1)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
      (2)《学生照片册》(附件2)蓝底一寸,纸制一份。
      (3)电子照片:每位考生上交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一寸,照片尺寸150*200,照片大小不 超过30K,名称:序号+姓名。
      (4)《公示表》纸制一份。
      (5)《2017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3)纸制两份。
      (6)《学生成绩单》(附件4),电子版一份,纸制两份。
      (7)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纸制两份。       (1)-(4)材料按顺序统一汇总,(5)-(7)材料按报名学生的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两份。
电子版发送到115151782@QQ.COM邮箱里,纸质材料3月5日前由报名学校统一邮寄或报送到我院。
       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832000.
       收件人:王冬梅老师                         联系电话:18999537725
 

第四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 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3月6日在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要求:2017年3月10日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3月12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及领准考证地点:
      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巴州的考生在阿克苏考点(阿克苏职业培训学校)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伊犁考生在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其它地州市考生在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五、考试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两门专业课。根据专业选定专业课科目,每门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100分。
 

第五章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直升专”的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直升高职(专科)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三、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四、免试录取政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五、3月15日—20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成绩、拟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3 月21日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
      六、4月1日前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上报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提供给学院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中职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一、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 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 选择。
 

第九章  相关事宜


      一、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直升专学 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
      二、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石河子考点(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市内乘7路、14路、24路、33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负责人:宫崇勇13519927768    王冬梅18999537725      

      2.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伊宁市飞机场路162号(乘3路公交车[飞机场方向]第四师党校站下车即到),负责人:高于13899535520    

      3.阿克苏考点(阿克苏职业培训学校):阿克苏团结路0号(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市内乘7路、8路市二小或南大街站下车)负责人:杨涵13199939988  刘建峰13579775615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059569       学院网址:http://www.shzv.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hzv.edu.cn     学院地址: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  )   邮编:832000    

       三、本章程解释权: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直升高职(专科)招生日程安排表


                                             
 

 

附件下载: u/cms/www/201701/171334084vm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