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处室:
前期已开展学院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为做好2021年度新疆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现继续开展学院教师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工作,请各位老师按照填表要求和说明,继续填报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所有统计结果将作为以后教师职称晋级、评审科研成果审核的依据,请各位老师重视,谢谢大家配合!
统计范围包括:公开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软著)、出版的专著(译著、编著)以及各级科研获奖情况等。请各单位在2022年1月20日前将科研成果统计表(详见 附件)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至科研处刘璐老师(邮箱:xjszyk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附件到办公OA通知公告中下载。
佐证材料要求:
1. 请以分院处室为单位提交科研成果统计表和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请按照一位老师的成果一个文件夹形式。
2. 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软著的审核:交电子扫描件(封面、目录、正文)进行登记、审核。
3. 出版专著(译著、编著)审核:交电子扫描件(封皮、版权页、目录)进行登记、审核。
4. 其他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审核:交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进行登记、审核。
备注:
1. 本次补充统计的范围是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请各分院处室把关,各位老师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 请各位老师务必按要求提供电子扫描件佐证材料,准确命名,以便审核,建议将资料以文件夹的形式提交分院汇总。
科研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科研成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