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师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师市科技特派员认定及2024-202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科技特派员认定
(1)请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师市科技特派员认定及2024-202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结合新科技特派员认定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等)认定。
(2)八师科技局为申请科技特派员认定的受理机关,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发送申请认定材料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包括师市科技特派员(个人)申请认定表(附件1),及申请个人基本情况,开展技术服务、专业示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成果权属证明、相关协议及财务报表等佐证材料。
(3)为保障科技派出服务,申请人至少应在退休年龄前2年申请。只有通过师市认定的科技特派员,才能享受师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优惠政策,申报各级科技特派员项目。
2.现有科技特派员绩效考评
(1)已通过师市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均需参加2024-2025年度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绩效考评。
(2)请于2025年12月1日前,提交《八师石河子市科技特派员2024-2025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附件4)等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
(3)师市科技局优先推荐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个人申报实施2026年各级科技特派员相关科技项目,及时向兵团等推荐参加相关荣誉评选;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资格。无故不参加此次考评的视为此次考评不合格。
3.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尚明东 2059106 13319937293
刘 璐 2059106 18209052620
科研处电子邮箱:xjszyky@163.com
附件:学院-关于师市科技局2025年科技特派员认定及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