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毕业生本人申报,分院初审,现对符合条件3名毕业生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联系部门: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辰光
联系电话:13909930889
邮 箱:254675377@qq.com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毕业生本人申报,分院初审,现对符合条件3名毕业生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联系部门: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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