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研活动有序开展,确保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活动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每学期开学二周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由分院组织教研室制定学年教研室活动计划;并不定期收集教研室活动记录。
2.所制定的教研室活动计划应详实,可操作性好,其内容包括:时间、主题、内容、责任人及具体的形式。
二、教研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1.教研活动的内容为:业务理论学习、教学方法研究、学术研究、教学计划、教学标准、教材研究、微课慕课的制作、专业开发与建设研讨、课程开发与课程建设研讨、实训技能的改进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课题立项研讨、教学改革等;
2.教研活动的方法有:开展业务学习、交流教学经验、集体备课、学术研究、教学质量分析、组织教师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教学评议等形式。
三、常规教研活动的要求
1.各教研室每周组织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并填写《教研活动记录》及《教研活动签到表》,每次教研活动结束后将《教研活动签到表》分院存档。
2.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相互听课活动,交流教学经验,听课活动要包括理论授课和实践授课。专兼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课时,其中理论课为12课时,实践为4课时。教师听课后必须填写《听课评价表》。
3.分院领导、教务处长、教研室主任随堂听课,每学期听课学时分别不少于16学时、12学时、16学时,听课当天以面谈的方式将听课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填写《听课评价表》。
4.各分院每学期应组织深入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调研,随时掌握操作技能发展新动态,认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及时调整实践实训内容或实训手段,改进实训方法,确保学生的技能水平能适应企业和市场需要.
5.每学期结束后,各分院组织教研室对本学期教研活动资料进行整理,并写出教研活动总结,教研活动资料经整理后在学期末归档至分院档案室,教研活动总结交教务处存档。
四、教学工作量折合
1.为更好的将教师的工作量进行量化与统计工作,专兼职教师都应归入相关教研室,均须参加教研活动。
2.每周一次的教研室活动中,主讲教师每次计1课时,参加教师计0.5课时。
3.每学期末,分院根据每周收取的《教研活动签到表》核算教师的教研活动课时,核算无误后报教务处,同时交《教研活动签到表》备查。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