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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必备法律知识---《社会保障》篇








毕业季来临,同学们即将走出校园,踏入职场。社会不再是象牙塔,求职过程中难免遇到不法行为,从签订劳动合同到缴纳五险一金,从应对租房纠纷到防范求职陷阱,法律为我们保驾护航。毕业生应了解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工伤保险可以支付哪些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哪些费用可以报销?哪些不能报销?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实行目录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俗称医保“三目录”。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按规定由医保基金与患者个人按比例分担,在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按照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劳动者如何领取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