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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核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门、处室(中心)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兵团党委关于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学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对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课题组、二级单位、党委宣传部、科研处四级审批。

课题组(科研成果)负责人为科研成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科研成果所在二级学院(部门)需对成果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审核;党委宣传部对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进行复核把关;处作为职能部门进行归口管理。

2.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项目结项、成果评奖。

课题组负责人在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项目结项、成果评奖前,填写《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批表》提交审核,二级单位审核后送学院党委宣传部复核,复核完毕报处。

3.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或出版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

在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或出版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发表前,科研成果负责人填写《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提交审核,二级单位审核后送学院党委宣传部复核;复核完毕报学院科研处。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处室(中心)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审核工作。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发表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docx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docx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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