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实施办法
在全国大学生人数逐年增长、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大环境下,就业困难毕业生日益增多。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是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年,在国务院的相关通知和教育部部长讲话的内容中,都对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明确的要求。为了提高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使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成功就业。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分类
就业困难毕业生是指有就业意愿,在毕业前由于以下原因落实工作单位有困难且尚未落实的毕业生。
1、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有强烈的就业意愿,多渠道积极求职未果。
2、求职技能缺乏:主要是指毕业生缺乏求职技巧,如在求职过程中因简历制作、笔试、面试技巧等能力缺乏造成求职未果。
3、因就业观念不切实际:主要是指毕业生因为择业观念不能适应现实社会要求而造成的就业困难,就业期望过高,对就业市场缺乏冷静认识。
4、因性别歧视:主要是指部分用人单位对计划招聘的学生提出明确的性别要求,造成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情况。
5、少数民族:主要是指部分少数民族毕业生由于就业观念、用人单位需求少等因素无法落实工作单位。
6、因身体残疾:主要是指身体残疾有就业意愿但屡次应聘失败的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的原则
1、全员参与
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机制,制定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的各阶段目标、任务分配、激励等各方面政策,全方位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共同积极参与帮扶,高度重视帮扶工作。
2、人性化关怀
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发现就业心理、心态和观念需要调适的就业困难毕业生,联合心理咨询中心等相关机构和部门有效开展就业心理辅导和就业心态调适。
3、全程扶助
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后,要继续跟踪和和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积极联系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等相关社会机构,给予毕业生延续性支持和帮扶,离校后持续支持毕业生。
4、及早介入
从职业素养提升和求职技能强化等方面入手,及早介入,前瞻性开展生涯教育。一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生涯发展教育工作,提供全程化生涯发展指导服务,提升大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二要加强大学生求职技巧培训,引导大学生尽早开展职业探索和求职准备行动,提升毕业生求职技能;三要密切关注大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大学生端正求职观念,使之与社会需求相契合。
三、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方案
1、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档案
各培养单位在全面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向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XXXX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
2、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团队
各分院按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的要求,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组成帮扶团队为毕业生提供结对帮扶。
3、具体帮扶措施
1)对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双困毕业生申请“毕业生就业补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困难毕业生就业经济援助:
①预期不能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②在校期间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者;
③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者;
④没有积极主动求职行为。
2)对因求职技能缺乏导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组织其参与各类求职技能培训活动,并提供专业的团体辅导或“一对一”咨询辅导,以提高其求职技能。
3)对在就业观念、心态和心理方面需要调适的就业困难毕业生,联系相关教师进行专业性辅导。
4)对因性别歧视、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学院及各分院主动联系少数民族地区的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各分院应加强对该类毕业生的关心,并密切关注其就业进展。
5)对因身体残疾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学院及各分院主动联系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组织机构,对毕业生进行针对性就业推荐。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