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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院级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中心):

为提高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学与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学院启动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名额

1.申报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拔,采用个人申请、分院(部门)推荐或学、院直接聘任相结合的方式。

2.申报数量

1)专业群带头人需从学院已基本形成的专业群的骨干专业带头人中选拔,原则上每个专业群1-2个带头人;

2)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拔,各分院按照专业类别,根据教师人数多少、综合考虑专业学生数量和专业发展需要,每个专业类别原则上推荐1名带头人,如特殊原因,也可分方向或增设1名;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大类申报。骨干教师的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教师的30%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具体见“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2.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分院按照专业大类及专业发展趋势认真做好审议工作,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岗位个人素养、专业能力等方面给出评价;

3.申报的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老师,需提交成果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4.分院审议确定推荐对象后,将推荐材料及包含分院教师专业、教师人数(含兼职教师)、学生人数、核定推荐比例的表,报教务处。

三、申报时间

各分院、处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申报要求,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和评选工作,并于31日之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颜雪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72623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马彩梅 颜雪琴

专业(群)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表((直聘人员适用)).doc

专业(群)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