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按照兵团教育局要求,坚持以课题研究为指引,依托工作室成员的集体智慧,开展系列思政科研、培训活动,在自我发展的同时,通过示范辐射作用,带动优秀班主任群体的共同成长,逐步培养出一批高素质、有特色的品牌班主任,为推动我校班主任理论深入研究,提高班主任工作实效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申报条件

工作室主持人必须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至少5班主任工作,工作至今至少获得一次院级优秀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

工作室成员10人左右,原则上不超过12人,兄弟院校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的教师也可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工作室成员不得有党纪行政处分重大教学事故

申报的院级名班主任工作室需填写申报书,明确工作室3年建设方案。

工作室需明确建设地点,已建成的工作室优先考虑。

学院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情况,每年批准1个以上的名班主任工作室。

学院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书每年6月底由学生处汇总,筛选符合条件的上报学院,由学院统一批复,建设期内学院拨付专项经费于工作室建设。

二、建设内容

加强师德教育与引领。挂牌名班主任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带动成员提升道德修养和学识水平,增强担任班主任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承担班主任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参与本地区班主任以及校本培训工作,成为优秀班主任成长的摇篮。

负责指导年轻教师制定班主任专业成长计划,通过班主任工作研讨、班会课备课与观摩、教育案例研讨、课题研究及巡回讲座等形式,提升班主任能力。

开展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在一定周期内,完成骨干班主任课题研究,形成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

发挥名班主任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示范性班会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论坛等形式,促进班主任队伍的专业成长。

三、管理制度

建设周期内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学习和不少于2交流研讨。

每位成员每学期必须深入研读至少一本由工作室导师推荐的思政或心理健康著作并在共同学习研讨中能灵活陈述,表明自己的观点,可撰写读书体会。

每位成员每年需至少完成一次成果展示,如主持或参与相关课题研究、撰写育人案例、辅导学生大赛获奖、发表论文或专著、参加班主任大赛获奖、为学院其他班主任开展培训等内容。

制定成员发展规划,由主持人按年度考核成员,通过年度考核表,体现工作室成长历程。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二级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与建设完成期考核结合的方式,坚持写实评价,突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内容分为年度考核与建设完成期考核两类。年度考核内容与建设要求挂钩。

1.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由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学生工作共同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80分以上为优秀,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考核内容包括:成员思想素质(30分),成员工作能力(30分),成员理论研究(40分)。

2.建设完成期考核内容

工作室3年建设完成期考核由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学院相关部门共同评议,报学院审核后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分为允许结项、不允许结项2类。分值60分以上允许结项,60分以下不允许结项,不允许结项的工作室可延长1年结项,1年后未结项的视为未完成项目建设。

考核指标占比

分值标准为年度考核占60%(每年20%),根据任务书完成的相关内容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