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修课是为加强学生素质修养、拓宽职业领域、开阔视野、扩大就业面而开设的供学生选修的课程。内容包括科技、人文、社科、艺术等方面,由学院教务处组织全院统一安排或调整。
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形式有:
(1)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公共选修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
(2)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分院、社团等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集体劳动等,每满20课时计1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上两种类型的课程形式进行修读课程,凡
参加公益活动、集体劳动等取得学分的,学生需填写公共选修课成绩认定表,并由相应组织部门盖章,报教务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