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高等院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学院应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属于教职工民主管理范畴,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院管理体制重要部分。它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院。

学院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1--2次。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内容由教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对学院发展目标、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学院重大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等提交教代会审议。

一、沟通制度。不定期采用“座谈会”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和学院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

二、提案征集制度。在教代会召开之前。由工会负责,向教职工征集提案。

三、代表培训制度。对教职工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四、民主评议班干部制度。对学院班干部的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评估。每年评议一次。

五、资料归档制度。教代会的文件,会议资料等要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