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校外人员参观使用图书馆有关规定
一、校外人员来本馆参观,须先取得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参观。
二、参观人员须保持安静,入馆时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不拥挤,不喧哗。
三、参观人员在没有图书馆工作人员带领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进入各馆藏室参观。
四、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单位接待的参观团、旅游团,或临时来访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五、委托学生接待的各种参观团体,谢绝入内。
六、国内外图书馆界的业务访问需提前与本馆联系,学院审批同意后,图书馆根据来访者具体要求,安排有关人员接待。
七、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事先须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接宣传部通知后图书馆安排专人接待。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活动。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