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本室对全院师生员工开放,免费使用室内计算机和网络。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二、上机浏览实行一人一机制,不得两人以上(含两人)共用1个机位。
三、读者在使用计算机前,应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如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四、禁止网上非法操作,严禁查阅、下载反动、暴力及一切不健康等内容,如有违反,自负相关责任。
五、严禁私自改变计算机设置,严禁私装软件,严禁移动、拆弄本室设备,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或偷窃计算机器材者,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六、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在设备桌椅上乱写、乱画。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室不保留读者文件,下机前及时拷备自己的文件。
八、读者进入本室,必须服从本室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食。
九、离开本室时请按规定程序关机,并将座椅排放整齐。
十、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图书馆负责解释。